歐素芬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推進國有企業高質量的提案》收悉。我委作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特設機構,專司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不履行社會公共管理職能,根據我委工作職能,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建議政府在誠信建設上再發力”
近年來,我委運用社會信用體系督導監管企業遵紀守法,嚴格誠信經營,同時積極構建以市場主體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發揮信用在經濟運行中的基礎性作用,發揮信用在市場監管中的“標尺”作用,讓信用創造財富,用信用積累財富。截至目前,我委監管企業信用評級取得重大進展,建工集團、廣投集團、柳鋼集團、北投集團、港務集團、金投集團、交投集團、鐵投集團、柳工股份和廣西金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10戶企業獲得主體信用等級AAA,評級展望穩定;國資監管企業連續3年全部實現盈利,最新數據顯示2019年累計實現利潤201.53億元。
同時,我委積極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決策部署,認真指導督促監管企業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2019年實現無分歧欠款清零,圓滿完成目標任務。2020年的任務是力爭有分歧的欠款清零。上半年,我委組織召開國有企業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會議,進一步作了動員部署完成清欠工作,并督導任務重難度大的企業按時間進度完成清欠工作,幫助企業與自治區清欠辦協調解決清欠難點問題。截至6月末已清償化解4865.79萬元,剩余1032.40萬元,整體清償效果位于全區各級各部門前列。
另外,為客觀評價企業經營狀況,我委在對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中建立健全業績考核特殊事項清單管理制度,明確將企業承擔的自治區重大專項任務、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實施開放帶動重大戰略項目等事項列入管理清單,對當期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的特殊事項,在考核時予以適當處理。
下一步,我委繼續完善以市場主體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督導監管企業遵紀守法,積極發揮業績考核棒作用,嚴格誠信經營,圓滿完成清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
三、關于“建議政府在監管國有企業的方式方法上再創新”
我委堅持全面推進依法監管,不斷深化“放管服”和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體制機制,不斷提升監管效能。
(一)堅持問題導向,一企一策制定改革管理方案。根據自治區黨委鹿心社書記關于“一企一策深化改革,加強管理”的批示,在前期深入調研、反復研究的基礎上,逐戶提出具有較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形成“1+17”關于監管企業進一步深化改革、改進和加強管理的實施意見。“1”即一個總體意見,重點針對“混合所有制改革、法人治理結構、資源配置、盈利能力、風險管控”等10個方面問題有針對性提出加快推進企業高質量發展的“36條”具體措施;“17”即對17戶監管企業逐一“畫像”,力求精準提出“一企一策”改革管理方案和舉措,體現改革和管理上的差異性,印發企業限時整改落實。
(二)不斷完善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機制,加快實現監管方式、重點和路徑從管企業為主轉為管資本為主,從事前管理為主轉為事中事后管理為主。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重點任務,繼續完善出資人審批事項管理,出臺《自治區國資委履職清單(2019年版)》,動態調整并重新確定12大類、43項出資人履職事項,研究制定出資人41項履職事項操作規范及辦理流程,進一步理清了出資人與監管企業之間的職能邊界。
(三)加快推進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全面激發企業內生動力和活力。堅持市場化方向原則,出臺《自治區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2019年版)》,重點選取了7大類、45項授權放權事項進行分類授權,進一步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直接干預,更多依靠公司治理結構開展工作。出臺《國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指引(2019版)》和《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指引(2019版)》,充分發揮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礎作用,通過修改完善12家監管企業公司章程,落實董事會依法行使重大經營決策、選人用人、業績考核、薪酬分配等權利,進一步強化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
(四)優化國有資產監管方式。建立健全出資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強化出資人對企業“三重一大”決策等重大事項的監督檢查。嚴格依法監管,開展企業合規管理體系建設試點,不斷完善企業風險管控體系。將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要求向重要子企業延伸,71戶重要子企業新設企業總法律顧問。實施清單監管、分類監管和陽光監管,搭建廣西國資監管信息化管理平臺,通過事中事后實時在線監管不斷提升國資監管信息化水平。
(五)對監管企業實施分類考核 。2015年,我委開始著手研究監管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辦法,在深入企業調研、學習借鑒其他省市做法的基礎上,于2016年7月印發實施《自治區國資委監管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的實施意見》。《意見》根據功能界定和主營業務,將我區直屬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商業類企業又細分為商業一類(競爭類)、商業二類(功能類)、商業三類(金融類)。在明確分類的基礎上又配套出臺了四個考核細則,針對建工集團、廣投集團等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一類(競爭類)企業,重點考核企業經濟效益、資本回報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引導企業提高資本運營效率,提升價值創造能力;針對交投集團、農投集團等主業處于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兼顧承擔政府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二類(功能類)企業,在保證合理回報和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基礎上,加強對服務全區發展戰略以及完成重大專項任務情況的考核;針對自治區農信社、金投集團等主業處于金融服務領域的商業三類(金融類)企業,重點考核企業盈利能力、資產質量、風險防控和償付能力。在對監管實行分類的基礎上,設置不同的考核指標,實行差異化考核。
(六)深入推進分配機制改革。進一步完善薪酬改革體系,嚴格按照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核定兌現企業負責人薪酬,人社部對廣西的做法給予了充分肯定。修訂完善工資總額管理辦法,配套出臺操作規則,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相適應、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實行企業工資總額分級分類管理,增加工資總額與業績考核目標掛鉤聯動。制定監管企業三項制度改革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指導督促企業扎實推進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構建市場化選人用人和激勵約束機制。出臺企業專職外部董事薪酬管理辦法、企業兼職外部董事報酬管理辦法,探索完善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激勵和約束機制,規范外部董事薪酬管理。先于國家層面出臺職業經理人薪酬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為科學確定職業經理人薪酬結構和水平提供政策指引。積極推進企業中長期激勵機制建設,批復廣西柳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和北部灣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激勵方案,實現廣西區內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零的突破。
(七)減文控會減少企業負擔。今年上半年以來,我委共召開督查統計口徑會議2次,同比去年減少33%;共核稿印發各類公文7件,印發督查統計口徑文件同比去年減少68%。同時嚴格控制參會人員規模,其中全區國資監管會議只要求區直企業、各市國資委領導參會,不要求各市政府領導參會,會議人員規模一般不超過150人;國資系統季度經濟運行分析會議只要求企業1名主要領導和1名業務部門負責人、各市國資委1名領導參會。依托視頻會議系統,大多數會議基本實現視頻方式召開。通過整治形式主義,切實為企業減負,讓企業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復工復產中去。
下一步,繼續加快推進職能轉變,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優化出資人代表機構履職方式,不干預企業日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指導各企業修改公司章程和黨組織、董事會、經理層議事規則等工作,確保授權放權事項放得好、接得住、行得穩;繼續推進簡政放權和放管結合工作,加強兩個清單執行情況的跟蹤督導,定期評估授權放權的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采取擴大、調整或收回等措施動態調整授權放權事項;繼續將企業研發經費視同利潤考核,重大科技創新給予考核加分,科技型企業逐步試行員工持股試點,鼓勵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力度,努力打造更多的“廣西制造”品牌。
四、關于“建議政府在對國有企業服務幫扶上再加強”
我委積極支持推動國有企業改革,大力推進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工作,著力減輕國有企業社會負擔,切實增強國有企業面向市場發展的能力。
(一)積極穩妥深化“僵尸企業”處置。組織各市、各企業統一按照國家提出的“僵尸企業”認定標準,對各級企業進行逐戶調查、逐項核實、逐企建檔,將符合“僵尸企業”認定標準的平臺公司納入“僵尸企業”庫,明確處置對象。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對屬于“僵尸企業”的平臺類公司進行分類,按照盤活脫困一批、兼并重組一批、破產清算一批、清算注銷一批、托管出清一批等“五個一批”要求加快“僵尸企業”處置。職工安置方面,采取轉崗安置、內部退養、解除停止勞動關系等方式進行安置。
(二)積極穩妥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召開混改交流促進會,宣貫混改政策、交流改革經驗、培訓改革實操骨干,分析重點難點,為企業系統解決混改思路、混改途徑以及后續發展問題,助力國資國企更好、更快、更優推進混改工作。指導建工集團與世界500強綠地集團實施混改,批復同意柳工集團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有序推進財務審計、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各項工作。指導4戶企業開展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實施員工持股試點,2戶企業已完成改革。與自治區黨委統戰部、自治區非公辦共同組織舉辦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對接洽談會、2019年廣西國有企業與非公資本合作發展系列活動,成功撮合混改項目111宗,掛牌金額45.78億元;簽約項目18個,成交金額51.18億元。研究出臺《廣西壯族自治區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關于加強混合所有制企業中國有資產監管的若干規定》,規范混改各項操作程序。大力推進以二級以下子公司和充分市場競爭領域企業為主的混改,目前全區共有1022戶國有企業實施混改,混改比例接近50%。更新上市后備企業庫,舉辦國有企業上市專題培訓,提高企業上市操作業務水平。
(三)積極穩妥剝離社會辦職能減輕企業負擔。經過近年來的努力,全區國有企業舉辦的教育機構和醫療機構改革移交、社區管理職能移交、市政設施移交、消防機構分類處理、廠辦大集體改革等工作已完成,為了確保“三供一業”剝離工作于今年底完成掃尾,退休人員移交社會化管理模式今年完成主體任務。自去年以來,在自治區國資委層面成立工作專班,加大人、財、物的投入;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并將“三供一業”移交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納入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密切工作協調,加強溝通聯系,及時掌握動態,研究解決難點問題;健全工作機制,抓緊研究落實措施,明確檔案管理移交、黨組織關系監管、社保關系銜接與交接流程,統一協議的模板,暢通接收渠道,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推進。截至今年7月,我區國有企業基本完成“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其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比中央要求的時間提前5個月完成任務。
下一步,繼續深化“僵尸企業”處置,加大力度推進國有企業混改,力爭年內實現我委監管各級國有企業混改比例達到60%以上。同時大力推進“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維修改造、資金清算審計、資產劃轉、財政補助資金清算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退休人員移交工作的難點問題,確保如期完成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任務。
五、關于“建議政府在化解國有企業現實風險上再加力”
2019年以來先后通過推進重組化解金投集團風險,通過剝離不良資產、增資擴股等措施化解北部灣銀行風險,通過綜合施策促進南寧糖業扭虧為盈保殼成功,通過實施重組解決桂東電力可持續發展問題,通過上劃自治區管理并增資擴股化解玉柴集團風險,通過并購重組化解南寧市南南鋁風險,通過協調交投集團支持化解來賓城投公司和來賓廣鐵公司債務風險,通過破產重整化解柳州正菱公司和陽鹿高速公路破產風險。加強債券風險管控,督促企業把發債管理與資產負債率管控相結合,量力而行,合理把控債券融資規模和節奏,嚴防發生債券兌付違約行為,確保企業到期債券如期兌付。嚴格執行政府債券管理要求,會同自治區財政廳組織企業做好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和債券資金發行使用管理,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一)指導和推進企業內控體系建設。研究制定《關于加強監管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與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引導和促進監管企業建立健全以風險管理為導向、合規管理監督為重點,嚴格、規范、全面、有效的內控體系,進一步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能力。每年梳理分析各監管企業內控體系執行情況,認真查找制度缺失或流程缺陷,提出整改要求,確保體系完整、全面控制、執行有效。
(二)持續加大風險管控力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將企業排查出的生產經營風險類別、處置措施、整改情況等納入信息化管理,全程監控化解。重點對監管企業項目的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運作情況。對風險隱患較大的事項,嚴格落實提示、約談和通報制度,對整改不力的印發提示函,或給予約談、通報。針對監管企業歷史遺留風險,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辦”組織有關業務處室合力指導監管企業化解。
(三)嚴肅查處違規經營投資問題。督促監管企業加大違規經營投資問題線索查辦力度,對貫徹落實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存在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國有資產監管規章制度和企業內部管理規定,造成資產損失或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等,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加強督辦整改工作,督促有關責任主體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挽回國有資產損失,降低損失風險。在適當范圍總結通報典型案例,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強化各級經營管理人員合規履職和責任意識,有效促進企業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
下一步,按照近期出臺的《自治區國資委關于監管企業進一步深化改革改進和加強管理的實施意見》和17家監管企業“一企一策”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指導企業完善內控制度建設,開展企業內部審計和全面風險管理工作評價,督促企業整改貿易、投資、安全生產、合同與法律糾紛、融資與現金流等風險問題,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管理,強化風險防范,努力化解國有企業各種風險。
六、關于“建議政府在推動國有企業聚焦主業上再引導”
我委出臺實施《自治區國資委監管企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推動我委監管企業貫徹落實自治區關于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努力在優化布局、聚焦主業、提升整體效益等方面取得新突破。2019年,重新審核確定15戶監管企業主業,每個企業主業不超過3個,進一步引導企業聚焦主業,退出不具競爭力的房地產和金融業務。2019年監管企業實際完成投資總額1571.78億元,其中主業投資完成1509.51億元,占比96.04%。2020年計劃投資總額1997.89億元,其中主業計劃投資1938.19億元,主業投資率為97.01%。按照聚焦主業的要求重點對三級以下企業進行清理整合,壓縮管理層級,減少法人戶數,累計清理三級以下企業183戶。
(一)統一核定公布企業主業。根據企業的功能定位和主要業務板塊,一般核定企業3個領域的主業,對企業主業實施動態管理。
(二)強化年度投資計劃備案管理。要求企業按規定編制年度投資計劃,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報我委備案,企業非主業投資額原則上不得超過投資總額的10%。
(三)強化制度執行。我委已出臺實施投資管理辦法、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投資負面清單、投資決策若干規定等較為完善的投資管理制度,進一步強化各項制度執行,要求企業每年專題報告一次制度執行情況,推動企業嚴格履行投資決策程序,做好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防范投融資風險,加強對各級子企業監管,切實履行投資主體責任。
(四)加強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進一步健全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機制,督促企業落實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主體責任。組織開展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專項巡查,引入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企業違規投資經營專項核查、內部審計和全面風險管理評價,督促企業對存在的風險問題進行整改。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督促企業完善內控制度,進一步規范經營管理。
下一步,制定企業聚焦主業發展考核辦法和追責辦法,引導企業進一步聚焦主業,指導企業謀劃“十四五”發展規劃,重點培育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車和大健康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感謝您對我委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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