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委機關編制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委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本委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
一、公開的原則和分類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本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除屬國家秘密、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以及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前、公開后可能會影響國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機關將及時、準確公開政府信息。
本委機關公開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原則。
本委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有兩種類型: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主動公開是指本委機關主動將《條例》等要求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指符合《條例》等規定,但不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程序向本委機關申請公開。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委機關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委機關編制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廣西國資委門戶網站(http://mtj808360.com/)查閱,也可以到本委機關辦公室咨詢。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委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在受理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網址為http://mtj808360.com/,受理點為本委機關辦公室。
本機關還將采用新聞發布會、通報、便民資料及新聞媒體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本委機關將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最晚將在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委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委機關申請獲取。本委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本委機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本委機關辦公室。
(二)提出申請
向本委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須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在受理機構領取;或可直接在廣西政府門戶網站(http://mtj808360.com/xxgk/gknr/ysqgk/)下載或在線填寫;或在我委門戶網站依申請信息公開專欄(https://tyrz.zwfw.gxzf.gov.cn/am/auth/)在線填寫提交,復制有效。
為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委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含在線填報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傳真、信函(含電子郵件)、在線填報提交等方式提出書面申請。通過紙質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書面填寫《申請表》,提出申請。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本委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委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處理
本委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請人補正。
本委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將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因特殊原因,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本委機關將報主管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委機關將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委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1.?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屬于公開范圍的,將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和途徑;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屬于公開范圍,但其中含有不應當公開內容的,如能夠作區分處理,將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和途徑;如不能夠作區分處理,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屬于非本委機關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將告知申請人該機關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委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四)收費標準
根據《條例》等有關規定,本委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將根據自治區財政和價格主管部門確定標準,收取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本委機關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申請人申請減免費用的,應在《申請表》中予以說明。
四、監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委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舉報。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委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五、聯系方式
本委機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
?本委機關辦公室;
辦公地址:南寧市桃源路3號;
辦公時間:國家法定工作日;
聯系電話:0771-2809208、0771-2813769;
傳真號碼:0771-2809238;
郵政編碼:530012;
電子信箱:gzw@gxgz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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