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情況
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區屬大型企業,沒有起到應有的示范引領作用。在督察多次指出該集團下屬企業生態環境問題后,仍未深刻汲取教訓,始終重建設輕保護,對存在的生態環境保護問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沒有從集團層面研究部署推動下屬企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導致生態環境問題不斷。2017年6月以來,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鐵山港東港區欖根作業區泊位工程,無視施工區域周邊大片紅樹林死亡情況,不顧地方自然資源部門多次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要求,持續野蠻施工,致使紅樹林受損面積逐年擴大,最終導致257.67畝紅樹林受損,死亡數量高達37988株,其中部分死亡紅樹林樹齡達三十年以上,區域生態系統受損嚴重。
此次督察不僅發現其下屬企業廣西鐵山東岸碼頭有限公司在鐵山港東港區欖根作業區破壞紅樹林,還發現下屬多個港口碼頭企業存在物料露天堆放、未建設防風抑塵措施、廢水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問題。其中,北部灣港股份有限公司北海港分公司石步嶺碼頭硫磺堆場含硫強酸性廢水直排入海,PH值僅有2.82,化學需氧量(COD)濃度超出排放區域環境功能水質要求16.8倍,在海面形成明顯污染帶;北部灣港防城碼頭有限公司硫磺堆場廢水PH值低至3.48 ,COD濃度高達4808毫克/升,部分通過雨水溝直排入海;欽州廣西北部灣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未建設危險廢物倉庫,危險廢物與生活垃圾混存。
二、責任單位
自治區國資委
三、整改情況
我委高度重視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編號三十八)整改工作,認真對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開展整改工作。一是自治區國資委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分別帶隊到北港集團開展調研督導環保問題整改工作,并要求北港集團深刻吸取教訓,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依法依規、對標對表、從嚴從實,堅決整改、全面整改、深入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堅定的政治擔當、過硬的整改舉措,不折不扣把問題整改到位。二是定期對北港集團問題整改情況進行督查,強化問責問效,督促指導相關責任企業堅持從嚴、從快、徹底整改,持續做好環境隱患排查、整改和生態環境修復,杜絕出現表面整改、虛假整改、敷衍整改。三是依據《自治區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將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編號三十八)納入2021年度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針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指出的北海鐵山港東港區欖根作業區泊位工程施工導致紅樹林受損、下屬多個港口碼頭存在物料露天堆放、未建設防風抑塵措施、廢水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等環保問題,我委對北港集團設置了相應的考核指標。同時督促指導北港集團針對生態破壞或環境污染事件建立完善考核機制,要求北港集團按照細化的整改措施限時整改和實施考核,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切實做到督戰結合、以督促改,確保整改落實取得成效。截至目前,紅樹林生長環境持續改善,生長態勢持續向好,港口碼頭環境污染問題也得到有效解決。
四、驗收情況
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自治區整改驗收銷號備案工作規程》中自行驗收的相關規定,我委對問題(編號三十八)整改完成情況進行了核驗。經核驗,認為該項問題整改措施已落實到位,整改目標已達成,已完成整改工作,同意通過驗收。
公示期10個工作日,監督電話:0771-5890813。
文件下載:
關聯文件: